申报技师(二级)
一、申报条件
除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正常晋升条件以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四)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名次;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县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一名。
(五)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竞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获前五名。
(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七)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八)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九)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的。
(十)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十一)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考评程序
(一)单位推荐
申请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须由所在单位推荐,无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职业资格从业经历证明。
参加企业技能人才直接评价的人员,应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由所在企业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
(二)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
1.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部分参加全省统考的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技能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理论可免考:
(1)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上,从事本职工作满30年的老职工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的。
(2)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企业技能人才直接评价采取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形式可采取工作业绩评定、现场作业评定、模拟仿真操作评定、产品抽样评定、典型工件加工评定、组织专家答辩等办法。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由申报企业组织实施,考试方案和试卷须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批准。
4.企业技能人才直接评价理论考试可由职业道德评价和基础理论知识两部分组成,分别以20%、80%计入最终理论考试成绩。实践操作由现场作业评定和工作业绩评定两部分组成,各以50%计入最终实操考试成绩
(三)综合评审
1.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成绩合格可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采取业绩评审或综合答辩等方式。
2.综合评审委员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召集相关专家组成,下设评审专家组,负责对业绩材料进行审查。
3.综合评审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伪造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评审成绩。
(四)结果公示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和综合评审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人员名单还应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对公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材料
参加技师考评的个人须递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一式五份;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免考条件的需《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免考证明》。
(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没有单位的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和相关从业证明。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按照事业单位职称改革的要求,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
(7)符合理论免考条件的需《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免考证明》一份。
(8)提供的复印件须由报名受理的鉴定所站审核,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上报材料要一人一袋,并在技师考评档案袋上填写单位、姓名、电话和申报技师名称。
(9)《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等相关电子表格可到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网下载,网址为
四、报名时间
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在6月30日前可到市本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点: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门),报名并上报相关申请材料,其他区、县(市)的单位和个人可咨询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鉴定报名点和区、(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于理论考试前50天将参加鉴定人员名单报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 85228703、81503237。
五、考评费用
技师评审推荐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各职业(工种)培训考核费用由培训单位另行收取。
六、其他
开班培训时间由各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人数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的职业(工种)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职业技能鉴定或取消年度计划。
☆杭州技能培训中心课程咨询电话:0571-28003576
咨询微信:28933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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