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有关意见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3号)要求,应急管理部拟启动《特种作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修订工作,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于2月4日前将《<特种作业目录>修改意见与建议表》及其电子版反馈至我中心,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夏洪刚,联系电话:0571-88821589,电子邮箱:418817240@qq.com。
附件:《特种作业目录》修改意见与建议(示例)
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19年1月25日
《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意见与建议表(示例)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增加:应写明作业类别和操作项目名称、定义、适用范围,并另附报告,结合典型案例,说明增加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修改:应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并说明理由;
3.删除:应说明不作为特种作业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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